2018年语言文字专项职责
南京市浦口区六一小学
一、职责分工
校长: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,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与监督相关执行情况。
副校长:语言文字规范化小组组长,制定与实施语言文字工作计划,负责师生中开展的一系列语言文字活动。
教导处:评估学校语言文字教科研工作,积极开展与语言文字相关的教科研活动,评比撰写的文章。
德育处,少先队大队部辅导员:评估在少先队员中开展的各类语言文字活动,开展“推普周”、“红领巾广播站”等工作的评比与监督。
推普监督员:检查各班推普工作,督促教师讲普通话。开展年级推普工作,召集组内推普员会议,组织各班相互检查推普工作。
二、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
(一)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1. 贯彻落实《国家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,负责学校“推普创建迎检”的整体工作,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。
2. 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。
3.制定各级目标,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,建立推广普通话、规范用字检查制度,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,督导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。
4. 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,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、测试。
5. 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
6. 布置校园“推普”宣传环境,创设推普宣传氛围,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。
7. 强化校园用语,把普通话作为教学、工作、交流和交际用语。
(二)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长
1. 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、法律意识、现代意识。
2.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。
3. 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部门、个人进行推荐表扬。
4. 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5. 做好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。
(三)教导处职责
1. 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。
2. 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。
3. 监督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。
4. 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。
5. 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,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。
三、基本内容
(一)校长室常规管理
1.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,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,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。
2. 在学校走廊张贴与讲普通话有关的宣传标语, “请说普通话,请用规范字”的提示牌。
3. 对校内所有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,对不规范用字现象立即纠正。
4. 校名、楼名、学校的公文题目和校刊小报的刊头报头,学校的公文,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,用字必须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5. 创建规范、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,努力营造“人人讲好普通话,个个写好规范字”的良好氛围。
(二)教务处管理
1. 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(100%做到使用普通话),在板书、批改作业、学生成长档案、科研论文、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,每学期对教师教案、板书、论文、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(100%做到使用规范汉字)。
2. 在听课、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。
3. 加强对各类教材、教辅读物、讲义、试卷、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。
4. 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,渗透到智育、体育、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。组织教师开展推广普通话、规范用字活动。负责管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及等级证书的复印工作,做好培训记录。
5. 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,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。
(三)大队部管理
1. 课堂中,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,语言力求清晰明了。作业书写工整,不写繁体字、异体字、错别字。
2. 在校园内讲普通话,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。
3. 讲语言文字规范意识、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爱你。学生不会说普通话的,不能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4. 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;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,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;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,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,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。
六一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